目的
讓下一代有合理樓面面積的房屋單位,可以安居,並且組織家庭。解決了屋的問題,香港最有經濟動力的人口層就可以有餘力激發經濟動力及養育下一代。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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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居屋分別是「毋須入息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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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每年供地適量土地(試行5-10%、或5000個單位),以減免地價形式,撥往「置業入門計劃(Starter Scheme)」,主要供40歲以下,從未置業之香港居民作首次置業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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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實用面積:65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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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每年10%的土地,不納入公開市場。部份土地要於市區內,以激活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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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房協應於市區內擔當積極角色,每年要達到建屋指標。
有一定的條件,如
l 主要為40歲以下,首次置業,毋須入息審查,一生只有一次機會。 l
出售時必須以同樣減免地價之公式,讓與同等輪候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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